从国内目前的做空机制来看,做空渠道有三:第一是股指期货的做空,第二是融券的做空,第三是转融通的做空机制。但是,总体来看目前A股做空机制范围小,多集中在资金量大的机构或私募之间,让散户投资者参与有一定的难度。

  回顾2010年融资融券与股指期货相继推出,A股的盈利模式得以彻底改变。不过,股指期货的品种仅仅是针对“沪深300”,而融资融券较高的交易成本及“券源”的稀缺性,使得目前的融资融券更多仅具象征性意味。在这样的A股市场中,虽然有融资融券的存在,但是投资者并不能像海外市场投资者一样,真正尝试以小博大的“做空”赢利模式。

  前年10月,中国证券金融公司的成立,标志着转融通时代进入倒计时。转融通实际是融资融券的延续,是证券金融公司将自有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和证券出借给证券公司,以供其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经营活动,包括转融资和转融券。

  去年8月27日晚,中国证券金融公司、中登公司、上证所、深交所同时发布了《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并宣布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标志着转融通的正式启航。

  虽然目前转融券业务仍处在“缺席状态”,但是在转融通开启后,融资融券最大的一个变化则是标的证券的扩容。目前,融资融券试点标的证券仅占A股比例的15%,且均为蓝筹股,从国际市场看,融资融券标的证券数量占比多在50%以上。随着转融通的开启,今后可供融券的股票数量将成倍增长,覆盖的行业将更多。

  因此,如果说股指期货的推出带来规避系统性风险,进入对冲大市的做空时代,那么转融通将迎来个股做空的时代,A股真正的“做空时代”将逐步到来。

  其实,做空机制在股市中往往起着“清道夫”的作用,有利于抑制投机和防范泡沫产生,并且在强化上市公司的财务管理和诚信方面有促进作用,会避免让很多人误踩地雷。另外,一旦现货市场具备了做空机制,就可以改变单边做多的畸形格局,会平抑市场非理性的大起大落。当然,做空机制也不是万能的,它自身也有不少弊病,做空机制的建设和完善,还需要整个市场建立配套的监管措施。

  那么,做空机制的建立究竟会给市场带来什么样的变化?A股市场的投资者和监管部门对此是否有足够的心理准备呢?目前来看还不能作出一个完全肯定的答复。监管层对做空机制的态度仍然十分谨慎,在做空机制方面设置了诸多关卡。

  这次转融通先开展转融资试点,然后再搞转融券,而且对转融券设置了“前端控制”等诸多苛刻条件。转融通相关规则规定,融出的每种证券余额不得超过该证券上市可流通市值的10%,一旦达到这个数量交易所就立即暂停转融通,除此之外,还要给融券设置标的名单。从目前开放的融券标的股来看多为大盘蓝筹,如果只对好股票融资融券,不让对垃圾股做空,则融券功能会微乎其微。

  转融通是价值发现和回归的一个重要工具和手段。随着转融通业务的启动,如果中国股市的做空机制得不到完善,则畸形的股市格局仍然难以改变。中国股市的做空“闸门”应开得再大一些:监管部门也应该尽快调低融资融券的“门槛”,做空标的的普及应该成为今后的发展方向,转融通业务需要及时向个人投资者开放。监管部门只需要对违规账户和操纵市场的账户进行限制,不必将中小投资者拒之门外。

  理论上,限制也是一种对投资者的保护,但是在规则和工具面前应该做到人人平等,让每个人都拥有参与游戏的选择权。在转融通之后,市场的盈利模式必然会发生改变,机构投资者和大户在理论上具备了海陆空作战的工具,而中小投资者依然“小米加步枪”,在博弈规则上处于严重的劣势,不对等的博弈规则会进一步挤压中小投资者的生存空间。

  虽然国内融券目前尚未放开,但是已经有浑水公司(Muddy Waters Research)要在华重金招聘财经调查记者的消息在业内迅速传播开来,这家以揭露在美上市中国概念股“内幕”并导致股价大跌的著名机构在转融通试水和融券推出的预期下,或许已经将“揭黑”中概股的目标延伸至A股。

  此前,海外做空者早已把目光移向香港,今年6月香橼(Citron)突袭恒大地产拉开了做空者登陆香港市场的大幕。同时近期中信证券(600030)、张裕、苏宁电器也出现了类“浑水式”做空的走势。今后,类似的情形可能会经常出现。

  分众传媒、展讯通信、奇虎360、新东方等“浑水式”恶意做空事件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做空可以增强资本市场制衡力量,同时也需要相应风控机制。转融通业务推出,国内外“摩拳擦掌”的机构不在少数。但毫无疑问的是,A股推出转融通业务时,更要防范“浑水式”恶意做空现象的出现,相应的监管也必须及时跟上。

  据记者了解,在类似浑水的机构做空中国概念股时,通常有一个完美的产业链:“代理人”、基金、券商、律师,甚至有媒体参与。那么,中国股市该如何对待未来A股市场上可能出现的浑水这样的做空机构?如果将做空作为一种正确的市场交易手段来看待,如何区分正常的做空与谣言扰市行为?如何像保护做多者合法权益一样保护做空者合法权益?所有的这些问题,都是监管部门无法回避的重大问题。

  创新与监管的命题再次出现。如何协调二者的关系,考验监管层和决策者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