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科创板打造成“质量板” 上交所引导“关键人”迈好上市第一步

2020-10-30 08: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祁豆豆

  “科创板上市公司要成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的样板和标兵,科创板要在此基础上打造资本市场的‘规范板’‘质量板’‘龙头板’‘阳光板’。”上交所党委书记、理事长黄红元在昨日上交所举办的“第2期科创板董事长、总经理专题培训”上表示。

  近百家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董监高参加了“第2期科创板董事长、总经理专题培训”。“某种程度上,有什么样的企业家,就有什么样的企业;有什么样的企业,就有什么样的板块。”此次培训,意在引导科创板“关键人”迈好上市第一步,在增量市场和全新起点上,把科创板打造成资本市场的“质量板”“规范板”。

  打造资本市场“质量板”

  截至10月底,科创板上市公司近190名董事长中,有150余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占比超过80%;150余人为公司创始人,占比超过80%;兼任公司总经理的有120余人,占比超过65%。

  如何将科创板打造成为资本市场的“质量板”?在培训中,上交所重点强调:董事长、总经理必须牢记“四个敬畏”——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投资者;严守“四条底线”——不披露虚假信息,不从事内幕交易,不操纵股票价格,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培训中,多名授课专家表示,前不久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下称《意见》),针对多年来困扰上市公司发展的典型问题、上市公司运作存在的共性问题、公司监管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指明了全面解决路径。一是开正路。对优质公司,要给足政策,支持推动做优做强。二是堵邪路。聚焦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披质量等社会反响强烈的共性问题,回应关切、根治乱象、加重惩戒、提升信心。三是转思路。全面回应上市公司监管面临的新形势,提出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为上市公司监管的重要目标的“一个着力点”,以及实施科学监管、分类监管、专业监管、持续监管的“四个有效性”要求。

  参与培训的董事长一致认为,随着科创板改革实践的深入,科创企业利用本土市场实现做大做强,正迎来最好机遇。科创板企业负责人应当引领各自的企业,尽快完成上市公司、公众公司的角色转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意见》要求上来,担负起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关键人”、科技创新“开路人”、科创企业发展壮大“带头人”的责任。

  科创板“试验田”包容不纵容

  作为资本市场的“试验田”,科创板通过深入推进注册制试点,为科创企业发行上市、利用资本市场机制做优做强提供了更包容、更宽松的制度环境,但与此同时,科创板上市公司面临的法治约束和市场约束力度也大幅提高。从一线监管的角度出发,上交所针对科创板公司的特点,提醒科创板“关键人”高度重视公司治理,在行使公司控制权时保持克制。

  上交所副总经理卢文道在培训中表示,注册制是市场化和法治化双轮驱动的改革模式,在注册制试点推进过程中,配套证券法制建设同步推进,证券发行上市领域的违法成本大幅提高,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同时,科创板企业虽然在并购重组、再融资、股权激励、员工持股等制度机制上享受更友好的政策规制环境,但随着资本市场逐步走向成熟,市场的结构性变化、常态化的退出机制将深刻改变上市公司的定价机制、竞争机制、优胜劣汰机制。

  一方面,科创板公司上市更包容,但违法违规成本更高、惩戒更严格,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得到纵容;另一方面,科创板公司利用资本市场机制手段的自由度更高,但市场约束也更加严格。“增加上市数量不能降低质量,市场会给优质公司定高价,给一般公司定常价,劣质公司会被慢慢淘汰。”

  此外,公司的内部管理不能替代公司治理。对科创板公司而言,公司治理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如何协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的利益,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这个过程中,“关键人”的作用和影响极其重要,科创板董事长、总经理不能仅将诚信责任作为一般性要求,而要落实到公司制度,同时要接受市场的强烈约束;在内部治理失效时,则面临执法、司法介入。

  卢文道强调,上交所将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激励环境,尊重和支持科创板企业家依法行使控制权和经营权。同时,行使控制权应保持克制。一要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和公众性。在A股市场特有的语境中,尊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公众性,就是要尊重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二要敬畏市场、敬畏法治,不得滥用控制权。三要杜绝市场乱象在科创板重演。从主板经验看,各类乱象的行为主体主要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任命的董监高。避免乱象重演,主要看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主要看董事长、总经理。四要避免金融驱动型机会主义管理模式。

  新市场培养监管新生态

  对上交所而言,设立科创板的初心体现在“三个面向”、三个“主要服务于”、六个“重点支持”等科创板定位上,发挥资本市场对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实体经济竞争力的支持功能,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在发行上市后,科创板企业对并购重组、再融资、股份减持、股权激励、自愿信息披露等注册制下的持续监管制度,提出了一系列新需求。因此,科创板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要求在不断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水平的同时,着力支持企业做优做强,这对科创板公司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参加培训的科创板公司负责人表示,通过培训,充分了解到上交所将把科学监管、分类监管、专业监管、持续监管“四个有效性”作为未来长期坚持的监管工作指导思想,推进监管工作提质增效。上交所明确表示,对持续规范经营的优质上市公司,在再融资、并购重组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提升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对乱象频出的上市公司,要重点聚焦,严格监管,做到抓两头带中间。

  “上交所的科创板公司监管,要在充分体现注册制下监管工作的新思路、新要求的同时,坚定推进市场化改革,把更多自主权交给科创板上市公司,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继续发扬企业家精神,抓住机遇做优做强。”对此,成都先导董事长兼总经理李进表示完全赞同。李进称,这也需要科创板公司共同维护市场环境和秩序,需要企业“当家人”发挥好带头引领的作用。

  上交所进一步表示,引导科创板“关键人”迈好上市第一步,将是科创板落实《意见》过程中长期坚持的工作措施。未来,上交所将按照“四个有效性”的监管工作要求,以科创公司“关键人”为着力点,综合发挥市场约束、法治约束和一线监管作用,大力支持企业做优做强,坚决防范市场乱象,把科创板真正打造成资本市场的“质量板”“规范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