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发布施行科创板做市交易业务实施细则

2022-07-16 07:59: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祁豆豆

  在科创板开市三周年即将来临之际,“试验田”再结改革硕果。7月15日,上交所发布并施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南第8号——科创板股票做市》,对科创板做市交易业务作出更加具体细化的交易和监管安排。

  上交所表示,科创板做市商机制的推出是持续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进一步发挥科创板改革“试验田”作用的重要举措。科创板开市即将满三周年,市场运行平稳,当前引入做市商机制有助于进一步提升科创板股票流动性、增强市场韧性,更好推进板块建设。

  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是指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下称“做市商”),按照细则规定和做市协议约定,为科创板股票提供双边持续报价、双边回应报价等流动性服务(下称“做市服务”)的业务。不过,上交所表示,《实施细则》中关于做市商提供双边回应报价的业务暂不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2022年5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规定》,上交所制定了《实施细则》及配套业务指南并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从市场反馈意见来看,市场机构积极支持科创板做市商机制推出,总体认可《实施细则》及配套业务指南中的相关安排,也对具体业务细节提出了宝贵意见、建议。经认真研究和充分调研,上交所对市场反馈意见中合理可行的意见、建议予以吸收采纳。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共5章28条,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明确做市服务申请与终止。《实施细则》规定,科创板股票做市服务申请采用备案制,取得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经向上交所备案可为具体的科创板股票提供做市服务。证券公司提交的备案材料齐备且符合要求的,上交所在10个交易日内予以备案,并通知申请人。

  需要注意的是,做市商申请终止特定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的,1年以内不得重新申请对同一科创板股票开展做市交易业务;做市商申请终止全部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的,1年以内不得重新申请对任一科创板股票开展做市交易业务。

  二是明确做市商权利与义务。根据《实施细则》,做市商开展做市交易业务应符合上交所关于做市指标的相关要求。做市商应当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做市交易业务,通过专用账户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应不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此外,上交所还会根据做市指标、做市绩效与监管合规情况,定期对做市商做市服务进行评价,服务评价分为AA、A、B、C、D 5个档次。上交所可以根据做市商特定科创板股票月度做市评价结果,对积极履行做市义务的做市商给予适当减免交易费用等措施。

  三是明确做市商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强调,做市商应当健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风险防范与业务隔离机制,确保合规有序开展做市交易业务。上交所可以根据做市商做市表现和监管需要,对做市商开展现场或非现场检查。做市商违反《实施细则》的,上交所会依据《交易规则》等规则规定,对其采取相关监管措施或实施纪律处分,并根据相关规定记入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上交所表示,在科创板引入做市商机制,是进一步发挥科创板改革“试验田”作用的有益尝试。下一步,上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积极推进科创板做市商机制相关工作,全力保障试点平稳有序落地,持续推动科创板市场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