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超:五方面工作构建私募基金监管和自律体系

2016-05-30 15:1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李丹丹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李丹丹证监会副主席李超30日在中国私募基金业2016论坛上指出,在监管方面,证监会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构建符合我国私募基金特点的适度和有效的监管和自律体系。

  一是准确把握市场进入制度,既能维护市场活力和效率,又能在进入环节提高机构规范管理水平。鉴于私募基金投资者是合格投资者,所以证监会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机构和私募基金设立不做前置审批,而采取事后的登记备案制度。同时为了确保私募基金专业化合规运作,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有必要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专营性、合规性、从业人员资质等方面提出规范性要求。

  二是完善合格投资者制度,规范私募基金募资行为,有效防范非法集资。只有合格投资者制度切实执行,对私募基金的适度监管才具备现实基础。

  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风险监测体系。证监会正研究开发私募基金监管信息系统,在建立健全私募基金风险监测指标体系,以及时掌握行业发展状况。

  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倒逼市场机构在事前就树立合规意识。去年以来证监会已经先后发布相关办法,努力构建包括机构自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在内的立体式检查体系,并加快建立私募基金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五是探索分级分类监管,建立私募机构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诚信是私募机构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