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苗燕)上海银监局今天发布的《关于试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行业监管相关制度安排的通知》规定,在试验区业务开展初期,不对试验区业务和试验区内分支机构下达单独的存贷比考核指标。此外,对于按有关规定以自求平衡为原则的账户,建立相对独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并从资金来源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这是否意味着,对于区内银行可以不遵守75%的存贷比要求呢?

  对此,上海银监局副局长马立新解释说,首先,自贸区内都是银行的分支机构,没有法人设立,而所有的银行的法定监管指标,包括存贷比、流动性监管指标,都是基于法人考核的,并没有对银行分支机构下达单独的监管指标。因而,监管部门不会对自贸区的银行分支机构做单独的监管指标的要求。而据介绍,商业银行不同的分行存贷比并非均完全保持在75%的红线以下,由于具体的情况不同,有些地区的分行存贷比会较高,甚至达到100%。

  为此,上海银监局建议,商业银行总行在自贸区业务发展的初期不要对自贸区分支机构下达存贷比的具体考核指标。马立新表示,这样建议的原因,主要考虑在自贸区业务发展初期,还要稳步发展,不可能突飞猛进。从存款和贷款的角度来考虑的话,对于融资的需求可能会更大一点,存款的来源可能相对有限,这样对于区内银行的存贷比压力会比较大。但他也同时表示,商业银行总行要采取什么样的管理方式,取决于其自身的状况,比如全国的状况、自贸区的状况来最终确定。

  马立新指出,从审慎监管的角度,分支机构的资本管理、流动性管理、存贷比管理等都要统一纳入总行的管理。他称,上海银监局在尝试研究从既契合存贷比的管理模式、又契合自贸区业务需求的角度,优化区内存贷比的考核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