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王莉雯)上交所晚间公告,经查明,天目药业连续两度未按时披露2013年年报,且未按规定提前5个交易日申请变更披露时间。上交所认为,公司董事长胡新笠、董事会秘书徐欢晓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违反了相关规定,故对公司及胡新笠、徐欢晓予以通报批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