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马婧妤)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3日表示,证监会今日将正式发布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规定共19条,明确了上交所、联交所、证券按交易服务公司、中国结算、香港中央结算须履行的职责,沪港通试点的业务范围、外资持股比例、交收货币、清算交收方式等内容,对投资者保护、监督管理、资料保存提出要求。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发布的规定作出三方面调整,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外资持股比例限制的有关规定,二是进一步明确了暗盘交易的规定,三是对部分文字表述进行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