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在自主创新示范区推广实施4项先行先试政策

2014-12-03 18:0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赵艳云)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在所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和绵阳科技城,推广实施4项先行先试政策,包括:一是给予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股权奖励可在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二是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三是对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转让,参照技术转让给予所得税减免优惠;四是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允许在5年内分期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