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一号提案出炉:行政审批事项要进一步取消

2015-03-03 13:05:29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中国证券网讯 由民盟中央提交的《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提案》列为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第0001号,提案人为民盟中央王璇,提案形式为党派提案。王璇在提案中建议,全面取消各级政府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快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把该放的放掉,把该管的事务管好。两年多来,国务院和各级政府将简政放权作为深化改革的重要抓手,大幅度削减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激发了市场和企业的活力,推动了政府职能转变,促进了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据《每日经济新闻》了解到,王璇建议,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应全面取消各级政府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个别确需继续实施的,应严格论证后通过立法调整为许可事项;定期清理行政审批项目,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法定程序及时取消,调整行政管理权限,并向社会公布。

  王璇在提案中建议,完善审批权取消和下放后的监管和服务。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明确不同类别监管的责任主体,职责,分类制定监管工作标准和规范,防止监督缺位,管理真空;应运用电子监察、视频监控、服务对象评价、民意调查等多种手段建立多方共同参与的审批权利监督管理休憩;应重视和加强基层审批能力建设,审批项目改革中事权的下放要与财权、要素配置权同步推进,并推进中加强指导和协调。

  王璇建议,进一完善行政审批服务体制。根据《行政许可法》提出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推进部门行政审批向同一科室集中,行政审批科室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将多部门行政审批权尽量归并至一个行政机关,形成一体化业务运作;应大力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实现省市县乡纵向,同级部门横向互联互通,实现网上办理各项行政审批服务功能。

  王璇还建议,规范完善社会中介机构运行行为。尽快制定社会中介组织法或管理条例,规范中介服务的职能、服务标准、收费等,实现依法管理;严禁将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对现有审批前置的中介服务项目,能取消的取消。

  王璇在建议中最后提到,建立健全的放接管协同推进配套政策。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原则和标准的研究,准确认定行政审批事项的边界,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探索审批事项负面清单,健全取消行政审批后相关事项的管理办法,防止监督缺位,管理真空,细化审批样关的自由裁量权,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价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行政审批权限的下放和减少仍是今后的一个趋势,但并非行政审批越少越好,在法律体系及道德体系并未十分完善之时,政府该管的还是得管,如涉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性行业,政府必须抓在手上,比如水电煤等,要做到放管结合。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我国正处在一个发展并向现代性社会迈进的过程中,所谓政府职能转变,主要是指要减少过去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尚未改变的、对市场或社会过多介入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