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重申:未经批准任何证券公司不得开展融资融券

2015-06-05 16:37:46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马婧妤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马婧妤)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5日表示,证监会始终高度关注券商信息技术系统稳定安全运行情况,包括信息技术系统的外部接入风险管理,无论券商还是为券商提供信息服务的服务商,都应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直接、间接参与任何非法证券活动。

  证监会多次重申,按照现行证券公司融资融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券商不得向客户融资融券或客户与客户、客户与他人的融资融券活动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