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人寿股份减持不涉证监会“18号公告”情形

2015-07-16 09:32:17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严洲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严洲)7月16日早间,中信证券发布关于股东持股变动的澄清公告。

  公告称,2015年7月10日,人寿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转让中信证券3,000万股A股,转让后,人寿股份持有中信证券333,918,880股A股,占本公司总股数的2.76%(占本公司A股股数的3.39%)。

  本次权益变动后,人寿集团、人寿股份合计持有中信证券565,060,815股股A股,持股比例占中信证券总股数的4.66%(占本公司A股股数的5.74%)。

  公告表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人寿集团、人寿股份合计持有中信证券的股份数量占中信证券总股本的比例均未达到5%,未涉及《中国证监会公告》(证监会公告[2015]18号)文提及的情形。

  根据证监会的公告,从2015年7月8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昨日,有关媒体报道人寿股份减持中信证券股份的情况,提及:“减持后,中国人寿持有的中信证券A股从6.05%降至5.74%”。

  中信证券A股16日早盘开盘报24.68元,较昨日跌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