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2015-10-12 17:58:02 来源: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中国证券网讯 据咸宁中院官方微博10月12日消息,湖北咸宁中院今日公开宣判李春城案,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