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现阶段新股发行仍应坚持“低价持续发行”原则

2015-11-13 16:40:01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马婧妤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马婧妤)针对2000万股以下IPO取消询价环节的新股发行改革新政实施后,是否仍需遵守定价红线的问题,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根据发行改革新规,2000万股以下的IPO,没有老股发行的取消询价环节,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直接定价并向网上发行;有老股发行安排的仍需履行询价程序。

  他表示,根据证监会证券发行和承销管理办法规定,券商在实施承销以前要报送承销方案,监管主要关注发行方案是否符合承销办法规定,直接定价风险相对较高,发行人、主承销商须综合考虑投融资双方的需求及市场实际情况。他说,现阶段新股发行仍应坚持“低价持续发行”的原则,发行市盈率超过同行业市盈率的仍需连续三周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