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出台稽查办案10项禁令

2015-12-11 16:42:00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李丹丹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李丹丹)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1日在例行发布会表示,证监会发布稽查办案10项禁令,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邓舸指出,稽查执法权是证监会推进监管转型的根本保障,稽查执法作为依法治市的最基本形态,既是维持市场公信力的保障,也是化解市场风险的最直接和最有效手段,在稳定、修复、建设市场过程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邓舸介绍,前期证监会组织力量,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证券期货市场稽查执法的特点,研究出台了10项禁令,对案件线索的报送、立案、取证、认定等稽查工作全部流程,重点对稽查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可能出现的10个方面行为进行了禁止性规定。与此同时,证监会依据相关规定,研究出台了稽查办案10项禁令纪律处分及追究法律责任办法,确保10项禁令落到实处。

  这10项禁令的内容是:严禁有案不报、瞒案不立、压案不查;严禁违规立案、随意调查、议案谋私;严谨拖延办案、无故超时、久办不结;严禁大案小办,重案轻办、不当结案;严禁选择取证、毁改证据、规避定案;严禁通风报信、跑风漏气、泄露案情;严禁打探消息、请托说情、干预办案;严禁出谋划策、指点门路、协助逃责;严禁私下接触、不当交往、徇私枉法;严禁滥用信息、违规交易、借机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