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涵盖16国的自贸区或年内“出世”

2016-08-08 07:56:00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中国证券网讯 在8月5日结束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第四次部长级会议上,东盟10国和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商贸部长重申尽早结束RCEP谈判。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在会上提出了力争尽早结束谈判等四点倡议。业内专家据此认为,RCEP年内达成是大概率事件。

  据上海证券报8日消息,RCEP是由东盟10国领导人在2012年的第21届东盟峰会上提出的,随后得到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响应,因此,也称作“10+6”。在专家看来,“门槛”适中和更具有可行性成为RCEP有望年内达成的保障。

  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研究员倪月菊告诉记者,因为东盟10国与6个国家已经分别签署了5份自贸协定(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共同与东盟签署了一份自贸协定),RCEP只需整合现成的5个“10+1”自贸区,以及东盟外其他成员国之间的FTA。可以说,RCEP是现存FTA的升级版。

  中国市场学会理事、经济学教授张锐说,作为RCEP最重要的支撑力量的东盟经济共同体,已经于去年底宣布建成,意味着制约RCEP达成的、在东盟10国的金融、法律、工程、旅游及电信等服务业的诸多障碍得以排除,也表明东盟内部在制定单一投资商业规则、统一产品质量标准等方面也完全趋向一致。接下来则只要外部相关力量稍稍跟进,RCEP便可如期催熟。另外,中国—东盟FTA“升级版”的签署,也在中国—东盟之间形成更高层的双边共识,从而加速推进RCEP的生成速度。

  但是,谈判工作依然艰巨。“虽然RCEP成员国阵营中大小各异的FTA占到亚洲地区所有FTA的近70%,但是仍存有许多空白点:日本和中国、日本与韩国、中国与印度等都尚未达成双边自贸协定,短期内也恐难有破冰之举。同时,在16国中,印度与东盟FTA的开放度最低,免税产品在全部贸易商品的占比只有78.8%,若以RCEP中95%产品免税的目标为标准,与印度的谈判之路恐怕还有一段要走。”张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