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层拟约束资管输血房地产 调控延伸至资管领域

2016-12-28 08:05:05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中国证券网讯 针对住宅类房地产过快上涨现象的调控已经延伸至更多领域。12月27日,接近监管层的机构人士表示,监管层日前在针对最新的资管备案规范征求意见时,对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等资管产品输血房地产项目的情形提出了更多约束。

  据21世纪经济报道12月28日报道,据上述人士透露,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等资管机构设立资管计划,直接、间接用于“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的热点城市普通住宅地产项目的”,暂不予备案。据接近监管层人士透露,上涨过快的热点城市目前主要包含北上广深等16个大中城市,这一名单主要依据住建部标准制定。

  这意味着,在银行、信托、债券市场等渠道的房企融资遭到收紧后,资管产品给房地产企业带来的融资效能也被监管层所关注并采取行动。事实上,资管产品参与房地产融资的现象并不鲜见。在业内人士看来,此次征求意见,一方面让房地产企业面临更加紧张的资金压力,另一方面也让部分参与此类业务的资管机构受到业务端层面的冲击。

  上述接近监管层的机构人事透露,监管层拟要求,资管机构通过设立资管产品,直接、间接用于“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的热点城市普通住宅地产项目”的,将暂不予备案。

  在业内人士看来,此次地产融资类资管业务的监管强化,意味着监管层正在提高对资管产品输血房地产作用的重视。在此之前,监管层对遏制房地产过热发展的主要手段更多表现在禁止房企IPO、再融资等股权融资层面。

  事实上,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等资管机构通过设立资管产品输血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模式并不鲜见。一方面,上述资管机构可以直接发行募集产品参与融资项目,另一方面也可为银行、私募等资金扮演流向房地产企业的牌照“通道”。

  除前述热点城市的住宅项目外,资管产品对开发商的直接融资也受到限制。

  上述接近监管层人士透露,根据目前的征求意见,资管计划将不得通过银行委托贷款、信托计划等方式向房地产企业提供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支付土地出让金价款的融资,同时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各类机构发放首付贷等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便利。

  “首付贷这种项目通常机构不会参与,一遍都是民间资金和P2P,但开发商融资有时候是依赖于资管产品的融资能力的。”上述房企北京分公司副总坦言。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嵌套信托计划及其他金融产品的融资模式也在管束之列,监管层对房地产融资项目可能存在的嵌套、套利行为提出了穿透式审查要求。

  上述接近监管层人士透露,按征求意见稿要求,资产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地履行向下穿透审查底层资产的义务。

  上述基金子公司负责人表示,在新八条底线及基金子公司新政的压力下,地产融资禁令的新规或将对券商、基金等机构非标业务形成更加严苛的困束。

  此外,此次意见征求还对资管计划投资房地产企业的流程规范性进行了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