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商协会正式发布《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业务指引》

2017-03-22 19:5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王媛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王媛)3月22日晚间,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正式发布《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业务指引》(下称《指引》)及配套表格。交易商协会表示,此次《指引》有三大亮点:

  首先,在参考借鉴绿色债券原则(GBP)等国内外绿色债券实践的基础上,立足银行间市场实际,明确了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的四大核心机制,包括资金用途、遴选机制、专户管理、信息披露。

  其次,配套表格要点明确。协会同时发布的配套表格包括《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表》(M.16表)和《绿色评估报告信息披露表》(GP表)。

  其中,M.16表结合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的主要特征,明确了在募集说明书中应补充披露的内容。GP表则对绿色评估报告提出了最低信息披露要求。协会相关人士表示,这是国内首次对评估报告的主体框架和要点进行标准化说明。

  此外是鼓励措施。《指引》明确协会将通过为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评议开辟绿色通道、统一标识注册通知书文号等方式,鼓励企业注册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同时,协会也鼓励发行人提交独立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评估意见,鼓励做市机构在二级市场开展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做市业务,提高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的市场流动性。

  《指引》还鼓励养老基金、保险资金等各类资金投资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发布绿色投资责任报告,支持在国内建立绿色投资者联盟,形成发展绿色金融的共识。

  所谓绿色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境内外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用于节能环保、污染防治、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等绿色项目的债务融资工具。此次《指引》对于绿色项目的界定与分类,参考的是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编制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

  对于未来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的创新,协会相关人士透露,下一步将继续推动产品结构创新,鼓励企业发行资产支持票据、项目收益票据、绿色熊猫债等结构化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同时,还将探索对债务融资工具进行绿色分层分类标识。

  此外,协会还将加强与相关机构的沟通和合作,结合在全国范围内设立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总体安排,积极向相关部门争取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