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整治“现金贷”办法出台

2017-12-01 19:27:11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见习记者 魏倩

  中国证券网讯(见习记者 魏倩)“现金贷”整治方案终于落地。

  12月1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下称《通知》),其核心内容之一是为相关机构开展“现金贷”业务设定了六条原则。这些原则涉及开展现金贷业务的资质、借款人综合资金成本、金融消费者权益、催收方式等等。

  当天早些时候,银监会普惠金融部副主任冯燕表示,现金贷业务复杂,涉及机构主体较多,整治方案的核心思路是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原则,多管齐下进行综合治理。

  上证报记者获悉,对于“现金贷”业务,一方面要对突出问题和违规机构进行整治,避免其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另一方面,鼓励正规持牌的金融机构,用合理渠道,解决长尾人群的普惠金融问题,满足其合理消费需求。

  【重要内容】

  网络小贷公司暂停批设 已获批筹建的暂停开业

  目前市场上参与“现金贷”业务的主要有四类主体,对于这四类主体,《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对其开设机构、展业进行了分门别类的规定,明确监管权,并没有出现“一刀切”的现象。

  >>《通知》要求,统筹监管,开展对网络小额贷款清理整顿工作。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暂停新批设网络(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暂停新增批小额贷款公司跨省(区、市)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已经批准筹建的,暂停批准开业。

  >>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提供资金发放贷款,不得与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

  >>对于P2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通知》规定,其不得撮合或变相撮合不符合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借贷业务;禁止从借贷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以及设定高额逾期利息、滞纳金、罚息等;不得撮合银行业金融机构资金参与P2P网络借贷。

  【监管动态】

  互金协会提示现金贷风险 无资质机构应立即停止放贷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24日提醒,提供网络小额贷款服务的相关机构应合规发展、审慎经营,广大消费者应理性借贷、合理消费。

  多地监管层开启整顿“现金贷”

  尽管尚无具体的政策出台,但多地金融办已经在行动了。重庆、宁波等地方均已开始对现金贷业务进行清理整顿。实际上,在10月趣店上市让现金贷卷入舆论漩涡之前,监管层早已关注现金贷并默默“出手”整治了。

  监管摸底排查“现金贷”进行时 部分平台正按要求进行整改

  正经历着爆发式增长的现金贷,一时风头无两。尽管从4月份就开始的摸底排查工作仍未收工,但此时监管进一步规范的脚步已渐渐逼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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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得注意的是,在大型导流商严控新增、排查风险时,小型导流商正常吸量,且有现金贷平台在8、9月份时即启动向贷款导流平台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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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1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特急通知”,要求即日起一律不得新批设网络(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禁止新增批小额贷款公司跨省(区、市)开展小额贷款业务。这意味着,监管层整顿以现金贷为主要业务的互金市场已箭在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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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政策强监管下,现金贷市场风声鹤唳,给现金贷提供资金和入口的助贷机构也开始坐不住了,信托、银行等机构纷纷撇清与现金贷的关系。无独有偶,第三方征信机构芝麻信用昨日也宣布与部分现金贷平台停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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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全文】

  • 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