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建立险企股权管理全链条审查问责机制

2018-03-07 10:25:03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陈婷婷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陈婷婷)3月7日上午10点,保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保监会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张忠宁,保监会发展改革部主任何肖锋、保监会发展改革部机构管理处副处长曹晓英出席会议。

  据介绍,《办法》通过事前披露、事中追查、事后问责等一系列监管手段,建立了股权管理全链条审查问责机制。

  一是公众监督,建立股权预披露、监管公开质询等制度。

  二是股东声明,如股东作出不实声明的,除影响其当次入股行为外,还将会连带影响其未来在保险业甚至金融业的其它投资。

  三是承诺,要求保险公司或股东就提供关联关系、入股资金等虚假信息或不实声明所应承担的后果做出承诺。

  四是章程特殊条款,要求对董事提名和选举规则、中小股东和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利益保护做出合理安排,为事后追查问责及监管处置提供依据,加大对违规或欺诈获取许可行为的处置措施。

  五是严格问责,分别针对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险公司股东或相关当事人,规定了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方式,建立股权管理不良记录,纳入企业信用信息体系,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