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等四部门:在重庆市、浙江省开展金融标准创新建设试点
中国证券网讯 20日,人民银行联合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国家标准委发布关于在重庆市、浙江省开展金融标准创新建设试点的批复,同意在重庆市、浙江省开展金融标准创新建设试点工作,试点期自批复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据了解,此举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金融行业增强标准化意识,充分发挥金融标准在金融业健康发展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探索金融标准建设新模式、新经验。
在重庆市开展金融标准创新建设试点有4个方面的工作任务,一是构建金融标准创新工作机制,二是开展金融标准研究和制定、修订实践,三是开展金融企业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四是加大金融标准的宣贯力度,工作重点是推动金融标准实施和应用。
在浙江省开展金融标准创新建设试点有4个方面的工作任务,一是绿色金融标准建设,二是互联网金融标准建设,三是普惠金融标准建设,四是金融标准应用实施,工作重点是探索重点领域金融标准建设。
为保障试点顺利实施,批复要求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会同银保监会分支机构、证监会分支机构、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成立试点领导小组和工作组,探索将金融标准化工作成效纳入金融管理部门对金融机构的考核体系,创新金融标准宣传方式方法和培训机制,形成金融标准宣传的长效机制,吸引更多人才参与金融标准化工作,吸引更多机构参与金融标准制定、应用和创新。(张琼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