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加快推进煤电联营 健全完善产能置换、中长期合同、应对煤价异常波动等长效机制

2018-08-16 12:30:17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上证报讯 据中国网8月16日消息,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兼经济运行调节局局长赵辰昕在专题发布会上表示,经过各方共同努力,煤炭行业发展环境显著改善,市场竞争秩序有效规范,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取得积极进展。

  赵辰昕指出,在深化煤炭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的进展重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大力破除无效供给。我们把处置“僵尸企业”作为重要抓手,严格执行了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倒逼落后产能和不达标煤矿全面退出。同时,适当提高了南方煤矿产能退出标准,按照严格执法关闭一批、实施产能置换退出一批、通过改造升级少量提升一批“三个一批”的方式进行分类处置。

  第二,有序释放优质先进产能。经济发展需要能源保障,要实现供需动态平衡,在去产能的同时,一定要扩大优质增量供给。我们坚持通过周例会、月通报等办法,积极推动建设项目合法合规,对依法处理到位、具备相关条件的煤矿项目,协调加快办理相关手续,实现依法建设和生产。同时督促山西、陕西、内蒙古几个重点产煤省区增产增供,鼓励赋存条件好,安全有保障,机械化水平高的生产煤矿核增产能,持续增加有效供给。

  第三,统筹做好去产能、保供应、稳价格工作。针对今年以来能源需求快速增长,异常天气频发等一些新情况,我们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强化运输协调保障、积极推动中长期合同签订和履约,加强市场预期引导和市场监管等措施,保障市场稳定供应,促进价格合理回归。

  关于下一步重点工作,赵辰昕表示,做好下一步工作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煤炭行业虽然取得了去产能的显著成绩,但是仍然处于结构调整和新旧动能转换的“阵痛期”,高质量的供给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需要我们继续坚定不移的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从总量性去产能转向结构性去产能、系统性优产能,努力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

  第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打通去产能的制度梗阻,推动产能出清、债务出清和“僵尸企业”出清。

  第二,要坚持破立结合,先立后破的原则,有序释放优质先进产能,不断增强安全、清洁、高效、稳定的煤炭供给能力。

  第三,要强化土地、环保、能耗、安全理念,不断提升煤炭行业法治化水平。

  第四,要加快推进煤电联营和转型升级,进一步健全完善产能置换、中长期合同、应对煤价异常波动等一系列的长效机制,为煤炭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