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安新区建设项目投资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印发

2019-01-08 11:4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上证报讯 据河北省人民政府1月8日消息,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河北雄安新区建设项目投资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试点范围为雄安新区区域内的建设项目以及服务雄安新区的区域外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类建设项目。

  主要措施包括下放审批权限,扩大雄安新区审批自主权;实施审批制度改革,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强化规划标准约束,取消部分评估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手续,精简审批环节;创新审批方式,探索实行有关事项承诺制;建立联动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实施方案提出,对雄安新区区域内建设的内外资投资项目,国家层面审批的事项要根据“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不断适时下放或委托授权雄安新区审批和管理,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联网审批办理。省级层面审批的事项除国家明确要求省级政府审批、需要省级以上平衡要素条件、跨区域(流域)的基础设施项目外,一律下放或委托授权雄安新区审批和管理,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联网审批办理。

  根据实施方案,服务雄安新区的区域外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类建设项目,在做好前期工作前提下,由省政府召开会议,对具备条件的项目集中审议,确定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明确建设时序安排。有关部门根据会议要求先后分别出具项目前期工作函、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函、施工意见登记函后,即可开工建设。

  实施方案提出,对雄安新区内的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核准类项目,积极探索开工备案制、规划单位和建筑师负责制。对有关审批环节也可积极探索承诺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一次性告知项目单位应具备的条件和标准等要求,项目单位书面承诺按照标准和要求执行后,即可开展所申请事项的全部实施工作。同时,行政主管部门要对项目单位承诺事项的落实情况加强监管,对于确按标准和要求实施的,予以发放证照或通过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