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俊:要处理好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户的关系

2019-03-01 10:22:57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汤翠玲 记者 梁敏

  上证报讯(汤翠玲 记者 梁敏)在国新办3月1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韩俊表示,小农户家庭经营是我国农业的基本面,在农业现代化过程中,一定要处理好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户的关系,让党的农村政策惠及广大小农户。

  韩俊就中办、国办近期印发的《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解读认为,文件的主要内容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小农户发展,按照服务小农户、提高小农户、富裕小农户的要求,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等各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小农户利益。

  二是强调加快构建扶持小农户发展的政策体系,特别是要注重政策的公平性和普惠性,防止人为垒大户,排挤小农户。文件重点围绕提升小农户发展能力、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拓展小农户增收空间、健全面向小农户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小农户扶持政策等,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强调统筹兼顾扶持小农户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小农户的带动作用,引导小农户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和联合。

  四是强调农业生产经营规模一定要坚持宜大则大、宜小则小,不搞一刀切、不搞行政命令;保持足够历史耐心,确保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走得稳、走得顺、走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