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设9家环境资源法庭

2019-03-04 11:51:37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上证报讯 据新华日报3月4日消息,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发布,在全省范围内以生态功能区为单位,设立长江流域(南、北片)、太湖流域、洪泽湖流域、骆马湖流域、淮北丘岗区域等9家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由江苏省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环境资源案件。

  “打破按照行政区域布局法庭的旧模式,在全省范围内以生态功能区为单位来布局环境资源法庭,在全国还是首次。”江苏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陈迎介绍,生态环境具有整体性和流域性的规律,相应地也要求环境司法进行整体性和流域性保护。

  陈迎表示,按照生态功能区集中管辖后,江苏省法院将进一步促进环境资源污染跨界治理的公共管理与合作,推进生态功能区内生态环境的整体性治理,实现生态系统内司法保护尺度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