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52问”华特股份 员工持股平台引关注

2019-05-05 21:15:25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徐晶晶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徐晶晶)5月5日,上交所网站披露了华特股份科创板上市申请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公告显示,围绕华特股份股权结构和董监高等基本情况、发行人核心技术、发行人业务、公司治理与独立性、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及其他事项等7个方面,上交所一共提出了52个问题。对此,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律师、会计师分别出具了意见。

  上交所首先关注到华特股份有11家全资子公司、2家参股公司。对此,上交所要求华特股份阐明上述公司的主要情况以及其与公司母公司之间的协同关系;并解释公司控股的公司中利润较低或存在亏损的原因;说明公司参股背景和原因以及对参股公司未来发展的规划。

  华特股份按照问询函的要求以图表方式针对上述13家公司的具体情况予以了回复。以全资子公司亚太气体为例,该公司主要负责气体及设备产品的进出口报关、协调安排境外物流运输等工作。协同方面,该公司作为公司海外进出口业务窗口公司,为公司进出口业务提供报关及境外物流方面的便利。

  股权结构方面,上交所发现华弘投资、华和投资、华进投资三家合伙企业均是作为员工持股平台而设立,持股员工通过持有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而间接持有公司的股权。

  对此,一方面,上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与华特投资和三家员工持股平台内部份额新增、转让或退出有关的主要约定,员工持股计划人数、人员构成(包括任职岗位),穿透后股东人数是否超过200人。另一方面,上交所要求公司补充说明华特投资和三家员工持股平台内部份额在报告期内的变动情况、背景和原因,说明历次变动时的股权或份额价格、对应的发行人估值,并结合以上情况说明是否存在需要进行股份支付处理的情形。

  上交所还要求公司说明报告期内是否存在为员工激励而预留股份的情形;历次股权或份额变动是否履行了相关纳税义务。

  另外,上交所要求公司说明实际控制人是否可以控制上述员工持股平台,持股平台的锁定期是否符合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

  对此,公司回复,若将华特投资及三个合伙企业均穿透至自然人,公司股东合计人数为120人,未超过200人。

  公司以图表方式列示了华特投资和三家员工持股平台内部份额在报告期内的变动情况、背景和原因、历次变动时的股权或份额价格、对应的发行人估值。

  公司表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员工激励而预留股份的情形。除部分因合理原因无需缴纳相关税收的情况外,华弘投资、华和投资及华进投资合伙人其他份额变动事项,均按照税法要求履行了相关纳税义务。

  据公告,石平湘持有华特投资67.88%的股权,对华特投资享有实际控制权。因此,石平湘能够通过华特投资实际控制华弘投资、华和投资、华进投资三家员工持股平台。

  核心技术向来是问询的重点。除了常规问题,上交所还从细节入手,要求公司修改员工结构中未区分研发人员的列式方式,并结合研发管理、研发人员数量等情况补充披露公司现有研发体系是否具备持续创新能力,是否具备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基础和潜力。

  对于公司业务,上交所主要要求公司结合实现技术突破和实现量产的时点、产品在国内市场的比重、是否为国内第一家拥有该技术的企业等方面补充披露实现进口替代的具体过程和表现。对此,公司回复,部分产品为国内首家,部分产品未明确。

  对于公司治理,上交所关注到公司子公司报告期内发生一起安全事故,造成2名工作人员死亡。上交所要求公司详细披露安全事故的具体情况。对此,公司回复,本次事故属于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不构成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目前,该次事故已经处理完毕。

  此外,上交所要求公司对招股说明书全文进行校对,使用事实描述性语言,不得使用市场推广的宣传用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