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占用耕地以外其他农用地的适用税额降低比例为20%

2019-07-31 14:03:48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辽宁日报7月31日消息,7月30日,辽宁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辽宁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将于9月1日起施行。

  《决定》明确,全省各地区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维持原标准不变,平均税额仍保持25元/平方米。同时,对13个此前未明确具体适用税额标准的市辖区税额标准进行了明确。

  以往辽宁省未规定占用耕地以外其他农用地的税额降低比例。为鼓励引导非农建设项目更多利用非耕地,《决定》明确,我省占用耕地以外其他农用地的适用税额降低比例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