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新片区发布航空航天产业发展10条支持措施

2019-10-18 13:23:00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宋薇萍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宋薇萍)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10月18日发布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集聚发展航空航天产业若干措施》,提出了10条支持措施助力航空航天产业发展。

  根据《若干措施》,临港新片区将围绕落实推进国家部署建设民用航空产业集聚区的任务目标,以大型客机和民用航空发动机为核心,放宽注册资本、投资方式等限制,支持具有国内外竞争力的航空航天类机构,在新片区设立研发中心和投资产业化项目,围绕包括无人机和微小卫星等前沿科技研发,实现相关领域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等方面的突破。

  同时,临港新片区将争取通过政策效应,引进和培育一批在国内外航空航天产业占有一定市场份额的骨干企业和中小微企业,集聚基础研究、技术开发、产品研制、实验验证等配套机构和产业项目,推动总装交付、生产配套、运营维护等航空航天全产业链发展。

  其中,对实到资本金5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新片区将按实缴资本的3%-5%给予奖励,同一企业最高1000万元。奖励金额按照首次达到上述标准时的实缴资本进行核定,分三年按40%、30%、30%的比例兑现奖励。

  与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产业政策类似,《若干措施》同样支持航空航天产业扩大临港新片区内的交易采购、规模化发展、并购重组、示范应用、测试验证、获得资质认定等。

  在并购重组方面,《若干措施》提出,临港新片区对成功并购重组国内外航空航天产业链相关企业或重点研发机构,超过1000万元的按实际发生额5%补贴,最高累计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