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14部门印发《关于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指导意见》

2019-10-25 09:09:05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商务部10月25日消息,2019年10月14日,经国务院同意,商务部等14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指导意见》,指导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工作。

  《指导意见》指出,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工作目标是,利用5年左右时间,指导基础条件好、消费潜力大、国际化水平较高、地方意愿强的城市开展培育建设,基本形成若干立足国内、辐射周边、面向世界的具有全球影响力、吸引力的综合性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带动形成一批专业化、特色化、区域性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使其成为扩大引领消费、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拉动经济增长的新载体和新引擎。

  《指导意见》明确,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重点任务有:一是聚集优质消费资源。引导企业增加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发展品牌经济,吸引国内外知名品牌新品首发;加快培育和发展服务消费产业。二是建设新型消费商圈。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新型消费商圈,推进智慧商圈建设;加快商业街提档升级,重点开展步行街改造提升工作。三是推动消费融合创新。推动实体商业转型升级,打造一批商旅文体联动示范项目;促进传统百货店、大型体育场馆、闲置工业厂区向消费体验中心、休闲娱乐中心、文化时尚中心等新型发展载体转变。四是打造消费时尚风向标。培育发展一批国际产品和服务消费新平台;鼓励国内外重要消费品牌发布新产品、新服务;促进时尚、创意等文化产业新业态发展。五是加强消费环境建设。开展城市环境美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完善便捷高效的立体交通网络;建立健全高效物流配送体系;健全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体系。六是完善消费促进机制。制定完善促进消费相关政策,提升城市消费竞争力。

  《指导意见》要求,做好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统筹指导,协调推进;地方人民政府要指导试点城市制订培育建设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