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鼠仓”的故事已经不稀奇,但各位看官听说过债券交易员偷看公司股票交易指令,然后搞起“老鼠仓”的事吗?
这不,这里就有这么个案子。
3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将三件指导性案例作为第十七批指导性案例发布。其中,一起案件显示,某基金公司债券交易员王鹏在接近两年半时间里,一直偷看公司股票交易指令。其父母通过操作他人证券账户,与该基金公司指令高度趋同,非法获利177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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