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发挥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带动作用 进一步做好促生产稳就业工作

2020-03-27 14:59:49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3月27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发挥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带动作用 进一步做好促生产稳就业工作的通知》。

  通知称,为充分发挥首批示范园和第二批示范园创建单位带动作用,加快园区项目建设,吸纳更多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创业,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力度加快推进示范园项目建设。

  各地要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加快投资计划下达和资金拨付到位,抓紧开展示范园道路、小型水利、垃圾污水处理、公共卫生、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动新上一批带动就业能力强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针对此次疫情暴露出的短板弱项,加快完善园内环保、防疫、应急保障等配套设施,持续提升示范园产业承载能力。指导示范园农业生产基地抢抓农时开展春耕春管,加快园区内的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二、多措并举吸纳农民工入园就业创业。

  加强与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的沟通协商,组织安排本地无法外出的农民工参与项目建设。做好园区企业用工需求摸底调查,积极协调园区企业优先吸纳本地无法外出的农民工就业。支持示范园设立保洁、保安、消杀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本地无法外出的农民工就业。鼓励示范园设立创业指导中心、开展创业辅导培训,鼓励园区企业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帮助有意愿的农民工创业。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通过多种方式为农民工入园就业提供交通便利。

  三、主动作为帮助园区企业纾困解难。

  示范园主管部门要组织力量深入园区一线,实地了解园区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难题,采取部门联合现场办理、研究协调解决、事后回访督促等方式,帮助企业纾解困难。组织编制园区企业生产经营相关政策指南,协助受困企业了解和用好各项优惠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园区企业纳入复工复产重点企业名单,采取备案或告知承诺等方式,推动企业恢复生产经营。支持示范园推广实行线上直播销售、无接触式服务、“不下车式”运输等新方式,尽快恢复发展乡村旅游、健康养生、文化体验、订单农业,拓展更大就业空间,吸引农民就近就地就业。将园区企业纳入防护物资保障范围,优先配备必要的防护物资,并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积极协助园区企业与金融机构沟通衔接,加快办理贷款展期、优惠信贷等。协调组织法律专家为园区企业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帮助应对受疫情影响造成的合同履约、劳资关系等法律问题。

  通知还要求落细落地确保相关政策落实到位、明确责任切实强化工作保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