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高度关注兆新股份年度报告 要求董监高勤勉履职

2020-04-27 10:19:58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时娜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时娜)对于兆新股份董监事及高管无法保证公司年报真实、准确、完整的问题,深交所4月26日深夜表示对此高度关注,已第一时间发出关注函,要求公司上述人员忠实勤勉履职。

  4月24日,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兆新股份”或“公司”)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公司五位董事、三位监事及四位高级管理人员均声明称,无法保证公司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深交所表示对此高度关注,第一时间发出关注函,要求公司上述人员忠实勤勉履职,并就公司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亏损及2019年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自4月27日开市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今年3月1日实施的新证券法中,新增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异议制度,其目的是通过明确董监高异议程序,促使董监高充分行使信息披露审议权利,忠实勤勉履行义务。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董监高的异议行为不代表其已经勤勉地履行职责,不等于其可以免除责任,对于未忠实勤勉履行义务的,本所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该负责人表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为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治理层,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理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给投资者一个真实、透明的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