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功胜: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彰显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鲜明态度

2020-05-15 17:44:58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李丹丹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李丹丹)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

  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15日下午在《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发布和工作部署会议上指出,我国改革开放的步伐并未因疫情影响而放缓,《意见》的发布彰显了我国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的鲜明态度和决心。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开放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联动,形成有效工作合力。人民银行、外汇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大力支持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产业发展,会同地方做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

  潘功胜表示,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部署的具体举措,对深化内地和港澳合作、扩大金融业改革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高度重视,积极做好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相关工作。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下,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的指导,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委及广东省人民政府、深圳市人民政府进行多次研究、沟通和协调,制定出台《意见》。制定过程中,也得到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大力支持,相关意见建议经充分的沟通、研究,已得到吸收,这也是内地和港澳深化金融合作的积极成果。

  他表示,当前,我国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效进一步巩固,复工复产取得重要进展。我国改革开放的步伐并未因疫情影响而放缓,《意见》的发布彰显了我国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的鲜明态度和决心。

  他介绍,《意见》按照“远近结合、民生优先、循序渐进、防控风险”的工作思路,围绕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合作互利共赢、市场化导向、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总体原则,聚焦金融改革的重点领域,部署了五大方面26项金融改革创新工作。

  一是促进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意见》在传统贸易、贸易新业态和保险业务跨境收支等方面简化汇兑管理,大力提升本外币兑换和使用便利度。在资本项目开放方面,推动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开展跨境贷款、跨境资产转让和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业务,支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跨境投资试点。

  二是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来深化内地与港澳的金融合作。《意见》提出进一步扩大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对外开放,在大湾区率先落地各项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重点支持港澳银行、证券期货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拓展发展空间。

  三是推进粤港澳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意见》提出支持港澳发展离岸人民币业务和特色金融,推动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支持香港强化和巩固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地位和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支持澳门建设成为葡语国家人民币清算中心。

  四是进一步提升大湾区金融服务创新水平。《意见》提出支持大湾区探索多样化的金融支持科技发展模式,构建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深化大湾区金融科技合作,完善区块链贸易融资信息服务平台,推动移动支付工具在大湾区互通使用。

  五是切实防范跨境金融风险。《意见》提出加强粤港澳金融监管合作,推动完善金融创新领域监管规则,建立和完善金融风险预警、防范和化解体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开放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联动,形成有效工作合力。”潘功胜称,下一步,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坚持抗击疫情和金融改革开放两不误,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开放事业。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大力支持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产业发展,会同地方做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分支机构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对金融机构的业务指导,积极推动各项金融创新业务开展。各金融机构要加强业务培训,更精准地理解政策,用好政策,不断提高企业投融资便利化水平。

  潘功胜指出,《意见》的出台将有力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注入经济增长新动能,为建设富有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提供坚实的金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