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证监局3天发5份监管函 处罚券商营业部员工违规行为

2020-06-08 17:49:46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徐蔚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徐蔚)浙江证监局官网显示,6月3日至6月5日,浙江证监局发布了5份监管函,方正证券、浙商证券、万联证券和大通证券4家券商营业部相关人员因为违反廉洁从业规定、为客户融资提供介绍等原因被处罚。

  大通证券一营业部因为替客户办理证券交易以及为客户与他人融资提供便利收到了两份罚单。陈华在原大通证券杭州古墩路证券营业部任职期间,存在违规替客户办理证券交易、为客户与他人之间的融资提供便利的行为,浙江证监局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贺行强在担任原大通证券杭州古墩路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期间,存在违规为客户与他人之间的融资提供便利的行为;营业部员工陈华存在违规替客户办理证券交易、为客户与他人之间的融资提供便利的行为,反映出营业部在动态监控客户交易活动、严格规范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浙江证监局对贺行强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

  万联证券一营业部负责人违反廉洁从业规定被处罚。刘攀在担任万联证券绍兴解放南路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期间存在以下行为:一是为客户委托他人买卖股票提供介绍客户、提供保证金、传递证券账号及密码等便利并收取报酬;二是泄露监管调查信息;三是持有某私募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未按照规定报告,且与其履职存在利益冲突。浙江证监局对其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

  浙商证券一营业部员工违反廉洁从业规定被处罚。王卫东在浙商证券绍兴解放北路证券营业部任职期间存在以下行为:一是为客户委托他人买卖股票提供介绍客户、传递证券账号及密码、计算盈亏等便利并收取报酬;二是泄露监管调查信息。浙江证监局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方正证券一营业部负责人为客户融资提供介绍被处罚。倪伟英在担任方正证券绍兴胜利东路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期间,存在私自违规为客户的融资活动提供介绍或者其他便利的行为。浙江证监局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