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商协会:打造定向发行制度体系3.0版,助力实体经济提质增效

2020-06-30 18:56:08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常佩琦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6月30日,交易商协会发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发行注册工作规程(2020版)》(下称《规程(2020版)》),自7月1日起施行。交易商协会表示,本次修订对于进一步发挥定向发行“创新试验田”功能、激发市场参与各方活力、增强定向发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具有积极意义。

  据了解,《规程(2020版)》发布后,将与近期刚刚发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2020版)》及《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发行协议(2020版)》共同构成定向发行制度体系3.0版,切实实现定向发行制度革新和功能提升。

  首先,优化发行人管理的层次性,提升企业注册发行便利。在前期统一注册模式实践基础上,将PPN纳入统一注册品种,豁免单独注册。

  同时,提升主承销商参与的便利性,进一步激活各类主承销商参与热情。引入封闭主承销商团模式,即定向发行可在注册阶段设立主承销商团,减少同一发行人重复报送频次,注册后不再新增主承销商团成员,并在坚持公平诚信、维护市场秩序、坚持自律合规的基础上,适度放开发行环节主承销商数量。

  此外,完善注册发行机制安排,提升注册发行便利性和灵活性。精简备案流程,企业可在注册有效期内自主发行,取消12个月内未完成首次发行项目的备案要求。提升注册环节时效性要求,加强效率监测,强化对市场各方约束。适当缩短发行文件披露时间要求为一个工作日,便利企业灵活把握时间窗口,提升发行灵活性和便利性。

  另外,优化风险防范机制及信息披露安排,在加强投资人保护的同时,提升信息披露可获取性。结合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对注册环节受托管理人机制、持有人会议安排等要求进行明确,完善风险防范和投资人保护机制。同时,增强定向披露信息的可获取性,投资人可通过交易商协会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获取定向披露的发行及存续期相关文件及信息。

  下一步,交易商协会表示将继续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债券市场发展的系列政策精神,打造更具深度和广度的银行间市场,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同时,不断提升银行间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据了解,截至2020年5月末,累计共有2300余家企业注册8.8万亿元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累计发行5.6万亿元,持续助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体经济发展。(常佩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