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组织开展第四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工作

2020-07-16 10:07:59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7月16日消息,工信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第四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

  《通知》要求,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内容包括:一是支持建设一批示范企业,包括能够提供成熟的智慧健康养老产品、服务、系统平台或整体解决方案的企业。二是支持建设一批示范街道(乡镇),包括应用多类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利用信息化、智能化等技术手段,为辖区内居民提供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的街道或乡镇。三是支持建设一批示范基地,包括推广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和示范带动作用的地级或县级行政区。

  示范企业申报主体为智慧健康养老领域的产品制造企业、服务企业、软件企业、系统集成企业等。示范企业要求中,包括产品制造企业2019年度智慧健康养老相关业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服务企业、软件企业、系统集成企业等2019年度智慧健康养老相关业务收入不低于800万元。

  示范街道(乡镇)要求,已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的资金,建设形成具有特色服务内容、贴近地区发展实际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体系等。

  示范基地要求,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已经在整个区域内得到规模化应用,已建设或同时申报了至少3个智慧健康养老示范街道(乡镇),研制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的基地标准、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