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制下,IPO、再融资、并购重组涉欺诈发行将被责令回购股票!

2020-08-21 19:34:42 来源:上海证券报微信公众号 作者:马婧妤

  欺诈发行的发行人将被监管部门责令回购股票!

  证监会研究起草了《欺诈发行上市股票责令回购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实施办法》),并从今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实施办法》共十五条,明确了欺诈发行情形下,责令回购的价格、回购对象、回购程序等五方面内容。

  根据规定,《实施办法》适用于实行注册制的科创板、创业板等板块,暂不适用于目前实行核准制的主板、中小板等。发行人或者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票的,应当以市场交易价格回购股票;投资者买入股票价格高于市场交易价格的,以买入股票价格作为回购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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