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进一步培育以DR为代表的银行间基准利率体系

2020-08-31 18:5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李丹丹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李丹丹)中国人民银行2020年8月31日发布《参与国际基准利率改革和健全中国基准利率体系》白皮书。

  白皮书指出,与国际相比,中国基准利率体系建设虽整体起步较晚,但在培育基于实际交易的基准利率方面,具有明显的先发优势。自中国建立银行间市场之初,就已培育形成了基于实际交易的债券回购利率等基准利率,具有较好的基准性和公信力,至今已超过20年。经过多年来持续培育,目前中国的基准利率体系建设已取得重要进展,货币市场、债券市场、信贷市场等基本上都已培育了各自的指标性利率。存款类金融机构间的债券回购利率(DR)、国债收益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等在相应金融市场中都发挥了重要的基准作用,为观测市场运行、指导金融产品定价提供了较好参考。

  总体看,中国基于实际交易的基准利率运行已久,具有全面、透明、易得的市场交易数据,并且中国人民银行始终高度重视对基准利率的监督管理,这些特征为中国基准利率体系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有利于保障各个基准利率具有较强的公信力、权威性和市场认可度。

  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进,中国的基准利率体系还需不断健全。对此,中国人民银行做了深入研究,提出了以培育DR为重点、健全中国基准利率和市场化利率体系的思路和方案。

  白皮书指出,总的看,目前中国的基准利率体系已较为健全,但除LPR被广泛用于贷款利率定价外,其他基准利率主要发挥反映市场资金供求的指标作用,直接运用其作为定价基准的金融产品仍较为有限。下一步中国基准利率体系建设的重点在于推动这些基准利率的广泛运用。其中,由于DR最能充分体现银行体系流动性状况和融资利率水平,市场认可度较高,且与国际上新基准利率RFRs最为接近,未来要重点通过创新和扩大DR在金融产品中的运用,将其打造成为中国货币政策调控和金融市场定价的关键性参考指标。

  具体措施包括鼓励发行以DR及相关利率为参考的浮息债、推动以FDR为浮动端参考的利率互换交易、鼓励金融机构参考DR开展同业业务、鼓励国际组织以DR作为人民币计息基准、研究构建基于短端DR的期限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