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浪奇5.72亿元库存失踪 深交所要求全面核查存货异常情形

2020-09-28 09:25:54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朱文彬)9月28日早间,针对广州浪奇5.72亿元库存“不翼而飞”一事,深交所高度关注,并发出问询函。

  27日晚间,广州浪奇披露,公司无法对存放在江苏鸿燊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燊公司”)及江苏辉丰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丰公司”)的货物开展正常盘点及抽样检测工作,相关存货价值为5.72亿元。

  深交所注意到,近年来,广州浪奇大量开展化工品贸易业务,公司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存货的金额较大。截至2020年6月底,公司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存货的账面金额分别为36.94亿元、12.46亿元、15.71亿元,合计占总资产的75.35%。此外,公司近期票据逾期、部分仲裁诉讼事项亦与贸易业务相关。

  对此,深交所要求,广州浪奇补充披露上述存货的主要构成及用途;说明公司与鸿燊公司、辉丰公司关于第三方仓储业务的开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署时间、双方主要权利义务、合同执行情况及历史合作情况等;说明本次存货异常情况的具体发现过程及最新核查进展;说明截至本关注函发出日,公司所有存货存放地点、金额、库龄、第三方仓储业务合作方、近期盘点情况等,全面核查是否存在其他存货异常情形。

  同时,广州浪奇需说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对于期末存货的盘点过程,针对第三方仓储业务采取的内部控制措施及执行情况,盘点过程是否发现存在异常状况,如是,说明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请公司年审会计师说明针对存货科目采取的审计程序,是否已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结合近年来公司贸易业务的业务模式、与主要客户与供应商的业务往来(如购销数量、金额及具体内容,资金往来情况,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供应商与客户重叠情形等)、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的账龄及逾期情况、存货库龄与销售情况、票据管理情况等,广州浪奇需说明公司贸易业务是否存在商业实质,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存货规模是否与公司业务匹配,公司收入成本确认过程及依据,信用减值损失及存货跌价准备是否计提充足,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年审会计师说明就公司贸易业务真实性所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此外,广州浪奇需评估本次存货风险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成果的影响,并充分提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