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李有祥:以地方国资财险公司为切入点 坚持不懈推动财险业公司治理建设

2020-10-09 18:45:30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韩宋辉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韩宋辉)10月9日,银保监会财险部主任李有祥在《中国银行保险报》发表题为《加强地方国资财险公司治理监管,推动实现财险业高质量发展》的署名文章称,建立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企业制度、深化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改革,是银保监会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一项重点工作。

  当前,财险业公司治理问题表现比较突出的是中小财险公司,其中,地方国资占主导的财险公司(下称地方国资财险公司)治理状况与财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李有祥表示,应以地方国资财险公司为切入点,坚持不懈推动财险业公司治理建设。要将完善公司治理作为财险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制度优势,积极借鉴国内外的经验做法,持续强化日常监管,探索实施差异化监管举措,积极配合补齐制度短板,注重加强监管协同,以推动地方国资财险公司完善治理为切入点,稳步、渐次推进其他中小财险公司、大型财险公司规范治理运作。

  首先,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落到实处。李有祥指出,要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进一步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执行;积极探索党的领导与现代企业制度有机融合的具体形式,正确处理好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团结各方、凝聚共识,推动落实三会一层决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对公司“关键少数”的监督管理,督促地方国资财险公司领导人员做到对党忠诚、清正廉洁。

  其次,强化公司治理日常监管。李有祥称,要强化股东资质监管,加强股东资质的实质性审查,重点强化入股资金的多层穿透审核,防范隐瞒关联关系、非自有资金出资或股权代持等变相谋求保险公司控制权的问题;强化关键人员监管,严格审核董事、董秘、监事等人员的任职资格,压实董事长、董秘和独立董事等对公司治理相关事宜的管控责任。强化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和信息披露的监管,督促公司完善三会一层运作规则,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切实发挥公司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注重动态监管,派人列席保险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探索实行独立董事和监事会不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监督情况,健全员工、债权人、客户、供应商等利益相关方反映情况机制,发挥媒体、信用机构等第三方的作用,及时、全面掌握公司治理情况;强化综合整治,发挥公司治理评估作用,督促公司对治理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依法从严处罚违法违规的股东、公司和有关责任人,及时将查处情况向社会公开。

  同时,探索实施差异化的公司治理监管举措。李有祥认为,应以注册资本金、总资产、保费收入、业务范围等维度界定财险公司类型,对包括地方国资财险公司在内的中小财险公司在高管任用、股东持股比例、股东资质、三会一层运行等方面探索适用与大公司有差异的公司治理监管规则;实施差异化的公司治理评估,根据公司性质的不同设定差异化评分指标体系,提高治理评估结果的恰当性;将公司治理情况与行政许可、偿付能力监管挂钩,对运作规范、治理有效的公司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问题公司从严把关。

  最后,强化监管协同和各方联动。李有祥称,财险法人机构监管事权下放后,也要加强与属地银保监局的上下联动,发挥银保监局就近监管优势和积极性,提升公司治理监管效能;定期与作为实际控制人的地方政府或国资部门沟通交流,引导地方政府在发挥行政力量支持中小保险公司发展的同时,尽可能减少过度的行政干预;加强与市场监管、税务、央行、证券监督、司法等部门的沟通,推动完善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发挥协会和基础设施公司的作用,联合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建立公司治理专家库,修改完善公司治理行业规范,搭建行业交流平台,开展经常性的公司治理教育培训;支持基础设施公司开展股权登记、托管和交易业务,探索集中登记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