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将推出股指期货 并开展创新企业CDR试点

2020-10-18 10:39:33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马婧妤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马婧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发改委、科技部、自然资源部、证监会、广东省、深圳市有关负责人到会,介绍扎实推动深圳综合改革试点落地见效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上证报记者 史丽 摄 

  《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下称《清单》)在会上正式发布。

  《清单》包括6大方面40条事项,在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事项中,涉及资本市场改革的事项主要包括:

  支持在资本市场建设上先行先试: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落地,建立新三板挂牌公司转板上市机制。

  推出深市股指期货,不断丰富股指期货产品体系。

  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CDR)试点,包括:完善创新企业境内发行上市制度,推动具有创新引领示范作用的企业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CDR)并在深交所上市,强化创新企业信息披露,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优化私募基金市场准入环境,包括:推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的公司或合伙制企业实行统一的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字样,登记注册后限期备案,建立完善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私募基金登记注册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完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产品登记备案流程,为符合条件的管理人和基金产品开辟绿色通道,提升准入、募资、退出等环节便利化程度。建立私募基金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完善私募基金托管制度,加强账户行为监管,解决影响出资人权益保护的障碍和问题,提高违法违规成本,不断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借鉴可变资本公司等先进经验,试点探索私募基金新形态,推动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