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证监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机构类第2号》(下称《指引》),明确了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业务的财务顾问机构备案程序和有关监管要求。
根据新证券法和此前发布的《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下称《备案规定》),机构开展财务顾问业务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但考虑市场实际情况,此次发布的《指引》规定,现阶段暂由具备相关展业经验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开展财务顾问业务。
详情请扫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