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业协会、交易商协会通报三季度债市信用评级机构业务运行及合规情况

2020-12-03 18:13:12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常佩琦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12月3日,证券业协会和交易商协会公布了2020年第三季度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业务运行及合规情况通报,主要涵盖三季度10家评级机构的市场表现、业务发展及自律动态、合规情况。

  在评级市场表现方面,首先评级调整家数同比增加。三季度,评级机构共对89家发行人进行了评级调整,同比增加20.27%。其次,正负面级别调整主要为级别上调,占级别调整次数六成。此外,三季度新增6家违约企业,分市场看,公司债有6家,债务融资工具有1家,其中两家企因违约前已终止评级不再涉及跟踪评级事项。新增的4家有评级的违约企业,分机构来看,联合评级3家,大公国际、东方金诚、联合资信和中证鹏元各1家。同时,更换评级机构后的级别高于原级别的发行人家数同比增加,大公国际上调家数最多。另外,跨市场发行不一致率环比增加,在跨市场级别较高的发行人中,东方金诚所评家数最多。与此同时,三季度各品种各期限债券信用利差变异系数呈下降趋势,利差显著性检验未通过组数占比增加。

  在评级机构发展及自律动态方面,交易商协会就评级动作滞后等事项,分别对中诚信国际和大公国际进行了约谈,强调评级机构应持续监测影响受评对象信用水平变化的风险信息,进一步规范评级作业,明确对发行人风险事件评估的作业流程,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所给与的评级结果应有效反映信用水平,发挥信用评级的风险预警作用。

  证券业协会根据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人更换评级机构统计情况,关注到个别评级机构对发行人主体级别调升的比例明显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存在评级虚高等风险隐患,根据《证券资信评级机构执业行为准则》等规定,对相关评级机构进行了约谈。约谈要求证券评级机构要主动维护良好的评级市场环境,诚信执业,遵守职业道德,加强行业自律和内部质量管理,坚决杜绝不正当的市场竞争行为。

  通报还显示,三季度,证监会债券部、有关证监局、沪深交易所、证券业协会和交易商协会对大公国际等7家评级机构开展了2020年联合现场检查工作,发现部分合规问题。

  一是评级规范、评级方法或模型、数据库系统有待完善,例如大公国际评级管理系统无法反映原始模型打分过程及输出结果。

  二是评级业务制度执行不到位,例如东方金诚2019年评级作业部门年度考核中评级作业质量指标未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三是评级项目质量控制不足,例如大公国际、东方金诚、上海新世纪个别项目打分后调整存在随意性、上调依据不足或调整考虑不完整。

  四是评级所需材料不完整,归档资料不齐全。

  证券业协会和交易商协会表示,将继续加强在评级自律规则标准统一和联合市场化评价等工作的协同,加大对评级机构的监测调查力度,严格查处违规行为,促进外部约束机制的发挥和信用评级行业规范发展。(常佩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