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就公布低硫燃料油期货境外提货相关规则及首家交割集团答记者问

2020-12-14 20:39:58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宋薇萍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宋薇萍)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上期能源)12月14日发布了低硫燃料油期货集团交割、境外提货配套规则,包括修订后的《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集团交割业务管理细则》以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低硫燃料油期货境外提货业务指引》,并公布了首家提供“境内交割+境外提货”服务的交割集团—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记者就上述集团交割、境外提货相关问题采访了上期能源相关负责人。

  记者:什么是集团交割业务?什么是境外提货?

  上期能源相关负责人:集团交割业务是指一个或者多个指定交割仓库或厂库及其联合方,通过集团化管理、运营和合作,经上期能源批准,可以为某期货商品提供标准仓单、异地提货等集团交割业务。为实现中国期货交割首次“走出去”,推动提升中国价格国际影响力,上期能源基于贸易商厂库交割制度,研究制定了集团交割业务制度,并尝试推进境外提货(跨境交割)。

  不同于伦敦金属交易所(LME)和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相关品种的传统境外设库概念,集团交割模式下的境外提货,期货市场依托我国石油行业“四梁八柱”企业的雄厚力量,引入企业在境内境外的储运贸易布点成为交割厂库和交收库,投资者通过交易获得由厂库生成的标准仓单后,履行一定程序即可实现境外提货。

  记者:为什么要推出集团交割和境外提货业务?

  上期能源相关负责人:目前我国船供油行业发展持续向好,保税船供油年消费量超1000万吨。伴随浙江舟山等地供油业务占国内国际船燃市场份额的上升,我国油品和船供油行业在助力全球船运发展、促进贸易融合方面发挥着更加重要的作用。上期所、上期能源根据行业需求,围绕“增强全球资源配置能力,提升重要大宗商品的价格影响力”的目标,推出集团交割业务,推动“境内交割+境外提货”服务落地,形成了中国期货交割国际化的具体路径,是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对外开放的实际举措。

  “境内交割+境外提货”作为一项制度型创新,将有助于促进国际市场运用中国期货价格进行定价,相关服务也将惠及全球实体经济。上期能源将以此次推出集团交割业务和“境内交割+境外提货”服务为起点,着力积累、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期货交割国际化工作经验,未来择机应用于20号胶、国际铜等对外开放的特定品种。同时,上期所将继续遴选符合要求的实体企业,并适时引入成为相关品种的交割集团。

  记者:相较于标准仓单交割,集团交割与厂库交割有何异同?

  上期能源相关负责人:集团交割制度是基于贸易商厂库制度发展而来,两者均通过引入具备较强现货供应、贸易、储运能力的实体企业,为相关期货品种的市场参与者提供厂库期货标准仓单以及对应货物的提货等服务。一般厂库和集团交割模式下的厂库期货标准仓单,其生成、流转以及后续注销出库等管理流程,与标准仓单交割存在一定差异,市场有关各方应按照相应规则制度办理。

  此次推出的集团交割业务,作为实现“境内交割+境外提货”服务的制度基础,对比一般厂库交割和标准仓单交割,除上述异同外,还存在以下几点区别:

  一是参与相关业务的主体需要实施集团化管理,由一个集团交割中心统筹部署、指导集团内的仓库或厂库及交收库开展交割工作。二是集团交割仓库或厂库生成的期货标准仓单,既可用于境内交割,也可用于面向国际投资者的境外提货。三是集团交割业务模式下,异地提货升贴水以市场化方式协定。集团交割中心将通过上期能源官方网站发布异地提货的升贴水指导价,持有相应厂库标准仓单的市场参与者与境外交收库代表进一步协商、确定最终提货升贴水。

  记者:集团交割模式下的境外提货的业务流程是什么?需要重点关注哪些业务环节?

  上期能源相关负责人:根据已经公布的业务规则,低硫燃料油期货境外提货的业务流程可以归纳为:议定境外提货升贴水—提交境外提货申请—支付境外提货履约保证金—确认境外提货申请—厂库标准仓单转让—签订境外买卖合同—境外提货—货物验收—单证审核及剩余货款支付。

  其中需要关注的重点业务环节有,一是根据集团交割中心通过上期能源官方网站发布的境外提货升贴水指导价,结合业务规划与境外交收库协商议定提货升贴水、妥善安排提货日期,并按照相关规则确定的时间节点提交提货申请。二是做好境外买卖合同相关法律条款的磋商和确认,厘清境外提货的权、责、利。三是理解有关货物风险转移界定的安排。低硫燃料油境外提货所涉货物所有权及风险转移,以装货港岸上输油臂与船舶管道连接点(法兰)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由境外交收库转移给买方。但境外买卖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记者:为什么选择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作为首家交割集团?

  上期能源相关负责人: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集团交割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经全面细致研究、审核,上期能源同意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成为低硫燃料油期货集团交割中心,同意浙江自贸区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成为低硫燃料油期货集团交割厂库(境内交割库)、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新加坡)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国际事业(中东)有限公司成为集团交割境外交收库。

  自2020年11月26日于舟山签署低硫燃料油期货集团交割合作意向协议后,上期能源与中石油方面共同努力推进集团交割业务相关工作。中石油作为我国石油行业“龙头”企业之一,集团内部管理有序,油品业务条线完备,国内国际贸易手段丰富、覆盖面广。长期以来,中石油体系相关单位在上期所、上期能源的原油、低硫燃料油以及保税380燃料油合约参与度较高。从资产资信、管理水平、硬件设施以及相关人员专业能力等多个方面来看,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均满足上期能源相关规则要求。

  此次引入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成为低硫燃料油期货首家交割集团,一方面体现了期货市场能够为实体企业进一步拓展国内国际产业链提供助力,另一方面也彰显出实体企业在境外的成熟贸易经验和较为完备的储运能力,将有力地推动我国期货交割拓展服务广度,助力提升中国价格影响力。此次合作是金融市场与实体产业深度融合的成果,双方将共同努力确保集团交割业务的正常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