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钢铁企业试行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政策 最高加价0.06元/千瓦时

2020-12-17 14:59:59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作者:王曦

  从2021年1月10日起,山西将对全省钢铁行业实施试行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政策,规定对未按要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省内钢铁企业,其生产用网购电量实行用电加价政策,直至其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并通过评估监测后停止加价。

  规定具体内容为:

  企业“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清洁运输方式”其中一项未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加价0.01元;

  两项未达超低排放要求的,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加价0.03元;

  三项未达超低排放要求的,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加价0.06元;

  完成全部超低排放改造的,用电不加价。

  执行范围为山西全省钢铁企业,包括钢铁联合企业、独立炼铁企业、独立轧钢企业、独立球团企业、有烧结(球团)或高炉的铸造、铁合金企业。

  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是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举措。

  钢铁企业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增加的收入作为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省级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其中,5%用于弥补执行差别化电价增加的成本,95%统筹用于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支出。(总台央视记者 王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