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印发通知加强农林生物质发电管理

2021-01-26 18:38:55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财政部官网1月26日消息,为加强农林生物质发电管理,按照《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0〕5号)有关规定,财政部及生态环境部拟对存在环境排放不达标等行为的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核减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并就有关处理办法发布通知。

  文件提出,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应依法依规申领排污许可证,完成脱硫、脱硝、除尘环保设施(以下简称环保设施)建设并验收合格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后,方可纳入补贴清单范围。待完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装、保证正常运行,并与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和省级电网企业(含地方独立电网企业)联网,实时传输数据后,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通知电网企业,电网企业方可拨付补贴资金,未实时传输监测数据期间的补贴资金在结算时予以核减。

  此外,本文件印发前已纳入补贴清单、但未完成环保设施建设验收的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电网企业应先暂停拨付补贴资金,待发电企业完成环保设施建设验收且实时传输监测数据后再拨付补贴资金。暂停期间的补贴资金不再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