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快讯 | 全国人大代表、深交所理事长王建军:构建与注册制改革相适应的证券罚没款“赔先罚后”机制

2021-03-06 00:56:13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时娜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时娜)“为稳步推进注册制改革,确保证券市场长远健康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有必要深化落实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构建与注册制改革相适应的证券罚没款‘赔先罚后’机制。”全国人大代表、深交所理事长王建军3月5日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专访时表示。

  王建军指出,落实证券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确保因违法行为受损的投资者获得及时、充分赔偿,是资本市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内容。证券法自1998年出台以来,就确立了证券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但在实践中,证券民事赔偿往往滞后于行政处罚,另外,证券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也缺乏配套落实的机制,导致违法者在缴纳证券罚没款后,往往无力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王建军认为,要高质量完成资本市场注册制改革任务,确保改革行稳致远,有必要深化落实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构建与注册制改革相适应的证券罚没款“赔先罚后”机制,避免行政处罚“与民争利”。

  具体而言,王建军建议在预算法第56条,以及国家金库管理条例第14条分别增加一款内容:“政府的罚没收入,按照法律规定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应当暂缓入库;已经缴入国库的,应当予以回拨。”为暂缓入库、财政回拨等“赔先罚后”机制落地提供法律依据。

  同时,他还建议相关部门研究出台“先赔后缴”机制的具体实施规定,明确暂缓入库和财政回拨的申请条件、申请程序、申请的合理期间,以及相应资金监管、分配等内容,便利实践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