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商业银行应重点从六个方面加强负债质量管理

2021-03-26 15:50:37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张琼斯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张琼斯)上海证券报记者今日获悉,为加强商业银行负债质量管理,维护银行体系安全稳健运行,银保监会日前印发《商业银行负债质量管理办法》。

  办法所称负债质量管理是指商业银行以确保经营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为目的,按照与其经营战略、风险偏好和总体业务特征相适应的原则,就负债来源、结构、成本等方面所开展的管理活动。

  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应当重点从以下六个方面加强负债质量管理:负债来源的稳定性;负债结构的多样性;负债与资产匹配的合理性;负债获取的主动性;负债成本的适当性;负债项目的真实性。

  其中,针对提高负债来源的稳定性,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密切关注影响本行负债来源稳定性的内外部因素,加强对负债规模和结构变动的监测和分析,提高对负债规模和结构变动的管理,防止负债大幅异常变动引发风险。商业银行应当采用适当的指标和内部限额评估负债来源异动引发的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净稳定资金比例(适用于资产规模不小于2000亿元人民币的商业银行)、核心负债比例、存款偏离度、同业融入比例等。

  针对提高负债结构的多样性,办法提出,形成客户结构多样、资金交易对手分散、业务品种丰富、应急融资渠道多元的负债组合,防止过度集中引发风险。商业银行应根据本行情况,建立行业、客户类型、产品种类等不同维度的负债结构指标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最大十户存款比例、最大十家同业融入比例等相关参考指标。

  针对提高负债与资产匹配的合理性,办法要求,通过多种方式提升负债与资产在期限、币种、利率、汇率等方面的匹配程度,防止过度错配引发风险。商业银行应当采用适当的指标和内部限额评估负债与资产的错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覆盖率(适用于资产规模不小于2000亿元人民币的商业银行)、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适用于资产规模小于2000亿元人民币的商业银行)、流动性匹配率、流动性缺口率、重要币种流动性比例、净息差、银行账簿最大经济价值变动比例、累计外汇敞口头寸比例等。

  此外,办法明确,商业银行应当严格执行存款利率和计结息管理及规范吸收存款行为等有关规定,不得采取违规返利吸存、通过第三方中介吸存、延迟支付吸存、以贷转存吸存、提前支取靠档计息等违规手段吸收和虚增存款。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吸收存款的,应当遵守相关监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