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发布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

2021-04-16 19:22:17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张艳芬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张艳芬)4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金融机构反洗钱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要求,并根据我国金融行业发展现状,结合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要求,完善了反洗钱义务主体范围,将反洗钱有关规范性文件已明确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纳入办法适用范围,增加网络小额贷款公司、银行理财子公司等反洗钱义务主体。

  随着国内金融业务发展创新、国际反洗钱要求不断提高,需要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进一步发挥反洗钱在建设现代金融体系、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等领域中的作用。

  对此,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2019年国际反洗钱评估总体认可我国反洗钱工作取得的进展,但也指出我国反洗钱工作存在不足,反洗钱监管有效性、金融机构反洗钱水平等与国际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需要我们进一步完善反洗钱监管机制,不断提升我国反洗钱工作水平。

  此次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善风险为本监管原则和工作要求、增加金融机构反洗钱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要求、优化反洗钱监管措施和手段以及完善反洗钱监管对象范围四方面。

  在完善风险为本监管原则和工作要求方面,一是明确人民银行应当对金融机构开展风险评估,及时、准确了解金融机构风险状况;二是明确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以风险评估结果为依据,实施分类监管;三是确立分类监管的原则和逻辑,明确人民银行结合风险评估发现问题的性质、复杂性和严重程度,采取不同的反洗钱监管措施。

  在增加金融机构反洗钱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要求方面,一是要求金融机构开展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根据经营规模和风险状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二是明确金融机构反洗钱组织机构、人力资源保障、反洗钱信息系统和技术保障等要求;三是明确金融机构反洗钱内部审计要求;四是为防范境外机构反洗钱监管风险,增加金融机构对境外分支机构和控股附属机构的管理要求。

  在优化反洗钱监管措施和手段方面,一是删除质询措施,增加《反洗钱监管提示函》,便于及时向金融机构提示问题和风险隐患;二是完善现场风险评估措施;三是完善监管走访和约见谈话的适用情形;四是明确持续监管要求。

  在完善反洗钱监管对象范围方面,在适用范围中增加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小额贷款公司,以及消费金融公司、贷款公司、银行理财子公司等机构类型。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做好办法的落地实施工作,督促金融机构不断提高反洗钱工作水平,规范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反洗钱履职行为,切实做好我国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