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审判决!德邦证券五洋债承揽人被撤从业资格、市场禁入及罚款25万
作为全国首例公司债券欺诈发行案,“五洋债”一案备受市场关注。
6月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高院)披露了五洋债项目承揽人曹榕与证监会二审行政判决书。判决显示,北京高院驳回曹榕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即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5年市场禁入、罚款25万元。
北京高院二审判定,一审法院认定的被诉处罚决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处罚幅度适当,并无不当。曹榕的上诉请求及理由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因此不予支持,判决驳回原告曹榕的诉讼请求。
该案二审的焦点为:
第一、针对曹榕的市场禁入措施是否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第二、被诉处罚决定的行政程序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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