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发布通知: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全部单位结算账户管理费和年费

2021-06-25 15:51:45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黄紫豪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黄紫豪)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25日发布了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在降低支付手续费政策具体措施方面,鼓励商业银行在免收一个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不含不动户管理费,下同)和年费基础上,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全部单位结算账户管理费和年费。

  在降低银行卡刷卡手续费方面,银行卡清算机构协调成员机构,对标准类商户借记卡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在现行政府指导价基础上实行9折优惠、封顶值维持不变,对优惠类商户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继续在现行政府指导价基础上实行7.8折优惠。收单机构应同步降低对商户的收单服务费,切实将发卡行、银行卡清算机构让利传导至商户。

  通知要求,降低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通过柜台渠道进行的单笔10万元(含,下同)以下的对公跨行转账汇款业务,商业银行应按照不高于现行政府指导价标准的9折实行优惠。实际收费标准低于上述标准的,鼓励继续执行实际收费标准。

  通知中提到,人民银行指导清算机构对小额批量支付系统、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单笔10万元以下的交易按照现行费率9折实行优惠。银行卡清算机构免收小微企业卡、单位结算卡跨行转账汇款手续费。此外,商业银行取消收取支票工本费、挂失费,以及本票和银行汇票的手续费、工本费、挂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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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人民银行网站6月25日消息,为贯彻落实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适当降低小微企业支付手续费”的工作部署以及国务院关于降低自动取款机(ATM)跨行取现手续费的工作要求,近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推出降费措施,进一步向实体经济让利。